2018 年 02 月 09 日
电影映前广告投放案 决标公告

审查/决标/无法决标结果通知书

招标单位

金门酒厂(厦门)贸易有限公司

案  号

KKLB17-014号

标的名称

电影映前广告投放案

类  别

劳务

资格审查时间

2018年1月3日9时00分

招标方式

限制性-经公开评选

资格审查结果

合格厂商为:

1. 上海德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

2.厦门传众广告有限公司

3. 天津万达传媒有限公司

4. 上海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

评选日期

2018年1月17日14:00时

评选委员

内部委员: 赵志中、郭庆忠、王筱瑱、李增鑫

外部委员: 陈培爱、周雨、王惠蓉

评选结果

第一优胜厂商: 天津万达传媒有限公司

第二优胜厂商:上海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

第三优胜厂商: 上海德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

第四优胜厂商:厦门传众广告有限公司

议价日期

2018年1月30日15时

议价结果

决标

底价

美金145,000元

得标金额

美金145,000元

得标厂商

天津万达传媒有限公司

备注

厂商经第2次减价,愿以底价承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