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查/决标/无法决标结果通知书 | |
招标单位 | 金门酒厂(厦门)贸易有限公司 |
案 号 | KKLA18-011 |
标的名称 | 2018年景区广告(第二次) |
类 别 | 劳务 |
资格审查时间 | 2018年8月16日11时00分 |
招标方式 | 公开取得-经公开评审 |
资格审查结果 | 合格厂商为: 1. 福建兴龙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. 厦门全网时代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|
评审日期 | 2018年8月17日13:30时 |
评审结果 | 第一优胜厂商: 厦门全网时代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优胜厂商:福建兴龙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|
议价日期 | 2018年8月22日15时00分 |
议价结果 | 决标 |
底价 | 人民币140,000元 |
得标金额 | 人民币140,000元 |
得标厂商 | 厦门全网时代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|
备注 | 经三次减价后,平底价决标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