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查/决标/无法决标结果通知书 | |
招标单位 | 金门酒厂(厦门)贸易有限公司 |
案 号 | KKLB21-16号 |
标的名称 | 金门高粱酒线上电商平台维权服务案 |
类 别 | 劳务 |
资格审查时间 | 2021年9月8日10时00分 |
招标方式 | 公开取得-经公开评选 |
资格审查结果 | 合格厂商为: 1. 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 2. 杭州求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.杭州务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.杭州百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.福建品同律师事务所 6.杭州淘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不合格厂商为: 1. 黄山德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. 鹰鲨(杭州)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3. 福建奉道律师事务所 |
备注 | 不合格厂商不合格原因: 01黄山德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纳税证明文件不符合本案规定 未提供最近一期社保缴费证明(厂商提供文件为参保证明)。 02鹰鲨(杭州)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声明书未勾选 09福建奉道律师事务所纳税证明文件不符合本案规定 按季申报未提供第二季度增值税缴税证明(厂商提供文件为第二季度社保缴费证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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