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查/决标/无法决标结果通知书 | |
招标单位 | 金门酒厂(厦门)贸易有限公司 |
案 号 | KKLB23-04号 |
标的名称 | 金门高粱酒维权服务案 |
类 别 | 劳务 |
资格审查时间 | 2023年07月27日10时 |
招标方式 | 限制性招标-经公开评选 |
资格审查结果 | 合格厂商为: 1.福建格一律师事务所 2.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3.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4.上海市信义律师事务所 不合格厂商为: 1.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 |
评选日期 | 2023年8月8日14时 |
评选委员 | 内部委员:王煜升、王筱瑱、陈捷宇 外部委员: 陈银达、罗立国、蒋晓焜 请假委员:周莉敏 |
评选结果 | 第一优胜厂商: 上海市信义律师事务所 第二优胜厂商: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第三优胜厂商:福建格一律师事务所 |
议价日期 | 2023年8月11日10时30分 |
议价结果 | 决标 |
底价 | 人民币1,370,000元 |
得标金额 | 人民币1,363,000元 |
得标厂商 | 上海市信义律师事务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