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门酒厂(厦门)贸易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公告
公告日:2017.01.12
【案 号】KKLA16-006
【招标单位】金门酒厂(厦门)贸易有限公司
【招标单位地址】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29号港航大厦9楼901-907单元
【标的名称】甄选大陆地区总经销商
【标的分类】□工程采购□财物采购 ■劳务采购
【未来增购权利】□无■保留,后续扩充情形及上限:延展三年,延展以一次为限。
【联络人】杨小姐
【联络电话】0592-5594848#7117
【传真】0592-5502554
【投标文字】中文
【预算金额】人民币600,000,000元以上(含税)
【预计金额】人民币 元 □公告■不公告
【是否统包】■否 □是
【实行协商】■否 □是
【领标及投标期限】 2017年01月12日至2017年02月08日17时00分止
【开标日期】 2017年 02月 09日 10 时 00分(资格审查,厂商可不必到场)
【开标地点】本公司会议室(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29号港航大厦9楼901-907单元)
【履约地点】详合同内容。
【履约期限】详合同内容。
【收受投标文件地点】金门酒厂(厦门)贸易有限公司(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29号港航大厦9楼901-907单元)
【投标保证金(押标金)额度】人民币1,000,000元整。
【决标(中标)方式】最有利标(以合于招标规定之最有利标为得标厂商)。
【厂商资格摘要】
投标厂商需为依法登记且合法设立之厂商,经营范围应与本案有关。投标时应检附之文件如下:
项次 | 甄选资格 | 应备文件 |
(一) |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,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,在经营范围内列有酒类销售或预包装食品等经营项目。 |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,审核通过后,于签约时再持正本校核。 |
(二) | 领有酒类商品批发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者(或食品经营许可证)。 | 酒类商品批发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(或食品经营许可证)的复印件,审核通过后,于签约时再持正本校核。 |
(三) | 税务登记证具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〉资格者。(三证合一者免附税务登记证,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证明仍需提供)。 | 1.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,审核通过后,于签约时再持正本校核。 2. 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之证明。 3. 最近2个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证明复印件,无应税者,请出具税务机关开立的证明书(新设立公司免附)。 |
(四) | 最近一年会计师审计报告。(新设立检附验资报告) |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书。 |
(五) | 实收资本额人民币3,000万元以上者。 |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实收(已到位)资本额金额。 |
(六) | 第一年期至第三年期经销金额总计人民币600,000,000元以上(含税)。 | 于营销企划书中体现。 |
(七) | 领有组织机构代码证者。(三证合一者免附)。 |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。 |
(八) | 提交营销企划书。 | 营销企划书12份及电子文件1份。 |
(九) | 厂商最近一年其流动资产不得低于流动负债;总负债不得超过净值四倍。 | 提供相关证明。 |
【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及地点】以下列方式领取:
一、 于上班时间内持现金或汇票,迳向金门酒厂(厦门)贸易有限公司购领,地址: 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29号港航大厦9楼901-907单元
二、 邮寄者应写明【标的名称】,寄至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29号港航大厦9楼901-907单元(金门酒厂(厦门)贸易有限公司)收,并检附回邮信封,书妥收件人、姓名、住址、电话,厂商应自行估计邮递往返期间。
三、 邮购一份者请贴足邮资并附回邮信封,厂商应自行估计邮递往返期间。
【招标文件售价】每份人民币100元整。
【其他】
一、招标文件乙份于上列时间内陈列本公司供阅览,释疑传真机0592-5502554
二、本公告公开于金门酒厂(厦门)贸易有限公司网站http://www.kkl.net.cn
三、若截止收件日或开标日适逢天灾停止上班,则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时间截止收件
及开标。
四、本案如有更正事项公开于金门酒厂(厦门)贸易有限公司网站http://www.kkl.net.cn。
【备注】
一、本次招标案招标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二、有关开标结果,届时将公告于本公司网站http://www.kkl.net.cn。
三、得标厂商决标(中标)后至本公司办理签约,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约者,本公司即公告拒绝往来厂商,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公司标案。
四、经销区域:中国大陆地区(中国大陆境内免税店及港、澳地区除外)。